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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收到一個二手的粉紅 SE T700,長這樣imagesCAVXHCPL.jpg

想說很好賣,因為上禮拜賣一台,於是收500

後來在簡訊中發現這樣的字眼『請把我的手機還我~~  』

這樣寫很靈異耶~~  大概是這樣的意思

本來是想到有賣點,但是無奈正面按鈕與上方向不靈光

正在氣憤沒有好好測試手機,現在又要花修理的錢

於是再看了一次簡訊....回個訊息看看 『你還要這支手機嗎?』

居然主人打電話來了~~

後來居然還帶了藍藍路XD

跟我說早上掉了手機,失而復得真的不簡單

一樣500我一毛錢也沒賺,可憐的是還要拿去修理

手機還是要留點資料比較好@@

今天是很神奇的一天^^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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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melo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